· 周美华,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法律业务总监
北京市首批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北京市优秀专利代理师“杰出代理师”、入选《精品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3)》律师名录,同时入围2023年度律新社知识产权专业领域“领先律师”品牌之星、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中国十佳专利律师、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第二届行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理事、司法鉴定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焦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第三批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广东省汕头市行政裁决专家、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首都专利代理行业师资库师资、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十二年专利代理以及诉讼经验。
从业年限:12年
作为专利维权专家,多次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南京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智慧芽等政府机关、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以及行业自媒体邀请,为律师、专利代理人、审查员、高等院校学生等进行专利维权、商业秘密维权知识的专业培训,深受好评。
作为研究型律师,主编《专利确权攻守之道-专利无效及行政诉讼案例精解》-知识产权出版社,多次在行业媒体发表有关于专利创造性、专利侵权判定等相关文章,并参与包括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等政府以及国内企业数十件专利分析课题研究。
共计处理过四百余起专利纠纷案件,代理案件客户目标达成率达90%。其代理的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专利号200410049491、5、名称为“一种特大抗挠变梳型桥梁伸缩缝装置”本案入选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代理“利伐沙班”发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两案,专利号为00818966、8、名称为“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入选2022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蔡景莉与专利权人先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专利无效案专利号201310567987、0专利名称“左心耳封堵器”本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专利权人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无效宣告请求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专利无效案专利号201820385939、8专利名称“一种驱动液态镜头的音圈马达及其镜头组”本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代理的“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北京市2017年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以及专利无效案,分别入选“北京市2017年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2017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无效十大案例”;其代理的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电机转向安装座”、“PG电机故障自动检测方法”系列专利纠纷案,所涉专利诉讼标的额过亿元;其代理的无锡乐尔公司权属纠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55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代理的国内企业无效日本株式会社久保田系列农机产品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方太厨具与老板电器系列专利纠纷案件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代理尼科与美敦力“用于血管内介入的装置”、“可去除的结合的血栓装置团块”无效案及行政诉讼案,代理中创新航(原名:中航锂电)与 宁德时代 “电池模组”系列无效案,代理格兰仕公司“一种阴极组件上模具及模具组件”“ 一种磁控管阳极组件钎焊夹具”等系列专利无效纠纷案,代理TCL“空调室内机”“百叶机构及具有其的出风装置”专利无效案,上述专利的全部无效,直接避免客户经济损失3000万元,且避免客户承担停止侵权的不利后果,代理沃得农机“联合收割机的割台”“一种送粮装置及具有该送粮装置的联合收割机”本案为专利侵权诉讼案,本案 案号为(2021)浙知民初2号、2021)浙知民初3号,涉诉标的近4亿元,委托客户为上述两案的被告,代理客户将上述两案专利权全部无效,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CBI商业秘密诉讼案件,一审诉讼标的1亿元;北京某公司商业秘密诉讼案,诉讼标的2000万,无锡乐尔商业秘密诉讼案,诉讼标的5822万,沃得侵权诉讼案,直接避免客户经济损失近4亿元,且为客户创业板上市扫除了重要诉讼障碍,实现客户创业板顺利过会。
主要服务客户包括格力、摩拜、方太、理邦、格兰仕等数百家国内外知名企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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